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简称“提升计划”)文件精神,通过组织实施区级培训,进一步提升骨干教师育德能力以及本体性知识、作业命题、实验、信息技术、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专业(专项)能力,打造精通现场指导的优秀培训团队,为各校有效实施“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提供专业指导与引领示范。
二、培训目标
能力领域 |
基本要求 |
育德能力 |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师德修养水平,能根据学科特点,结合学生思维发展水平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意识形态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科德育教学和学科德育活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
本体性知识 |
通过培训进一步完善扎实学科专业知识,能较清晰地把握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学科核心素养、教材内容结构等,不断提高本学科持续学习能力和知识更新的能力。 |
作业命题能力 |
通过培训进一步准确把握学科课程标准及其评价要求,进一步把握命题方向,学习掌握命题的技巧和方法,具备更为科学有效的作业设计、单元测评能力,提升作业与测评的实施能力。 |
实验能力 |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学科实验教学、管理、演示、评价、操作和实验资源整合能力,并且能掌握学生实验方法、思维、能力、情感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
信息技术能力 |
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应用信息技术优化学科教学及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能力,具备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的能力。 |
心理辅导能力 |
通过培训进一步把握学生年段特点和身心发展水平,了解学生心理适应不良的表现和特征,并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努力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渗透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 |
三、培训对象及名额:
对象:
1. 中小学校级分管领导或教导主任;
2.中小学各学科骨干教师(骨干教师是指拟负责“提升计划”的学科教师)。
名额:
各中小学校级分管领导或教导主任1人
每校各学科骨干教师1名。
每学科培训班人数:15人—40人。
四、培训内容
课程类别 |
建议模块/专题 |
育德能力 |
学科教材中德育资源的发掘和利用;学科育德的基本要求与融合策略;学科德育活动的设计与评析等。 |
本体性知识 |
学科领域前沿知识;学科课程标准解读;学科核心素养培育;学科教材内容结构;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等。 |
作业命题能力 |
命题方法和技巧;学科作业设计与试题评析;学科试卷编制与研讨;学科教学评价研究等 |
实验能力 |
学科实验操作技能;学科实验改进与创新;信息技术与学科实验的整合;实验设备使用与实验室管理等。 |
信息技术能力 |
常用软件的学科教学应用;信息技术支持下的课堂教学与评价;学科教学类APP的应用等。 |
心理辅导能力 |
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与教育教学策略;学生学习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心理学知识与学科教学等。 |
五、培训时间
2017年9月——2018年1月
六、课程安排
序号 |
日期 |
培训主题/形式 |
课时 |
责任部门 |
1 |
9月底
|
开班仪式
主题:提升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
形式:学术报告 |
4 |
发展中心(合班) |
2 |
9月底
|
主题: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形式:专题报告 |
4 |
发展中心(合班) |
|
学校(学员)自定 |
课堂实践并完成作业:
心理健康辅导小案例 |
8 |
各校教导处 |
3 |
各学科教研活动时间 |
主题:把握学科价值,关注学科育德
形式:微讲座、课堂观摩与研讨 |
4 |
研修中心(分班) |
4 |
学校(学员)自定 |
课堂实践并完成作业:
在学科教学中关注学科育德示例 |
8 |
各校教导处 |
5 |
各学科教研活动时间 |
主题:关注学科本体性知识
形式:微讲座、课堂观摩与研讨 |
4 |
研修中心
(分班) |
6 |
学校(学员)自定 |
课堂实践并完成作业:
单元教学中的本体性知识落实示例 |
8 |
各校教导处 |
7 |
各学科教研活动时间 |
主题:作业设计与试卷编制/学科实践活动方案设计
形式:微讲座、工作坊 |
4 |
研修中心(分班) |
8 |
学校(学员)自定 |
课堂实践并完成作业:
基于单元的作业、试卷案例/学科实践活动方案示例 |
8 |
各校教导处 |
9 |
各学科教研活动时间 |
主题:实验改进与实验教学(仅限有实验教学的学科)
形式:微讲座、课堂观摩与研讨 |
4 |
研修中心
(分班) |
10 |
学校(学员)自定 |
课堂实践并完成作业:
实验改进与实验教学案例 |
8 |
各校教导处 |
11 |
各学科教研活动时间 |
主题:学科教学中APP的应用
形式:微讲座、工作坊 |
4 |
研修中心
(分班) |
12 |
学校(学员)自定 |
课堂实践并完成作业:
**APP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案例 |
8 |
各校教导处 |
13 |
各学科教研活动时间 |
培训成果交流、展示 |
4 |
研修中心
(分班) |
14 |
2018年1月 |
结业典礼
学习交流汇报/优秀学员表彰/总结 |
4 |
发展中心
(合班) |
七、考核与奖励
参训教师须完成规定的培训课程(包括研修作业递交情况良好等),考核合格者将由区教师进修学院颁发“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计划区级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并统一认定“十三五”区级培训学分。各学科将按比例评选优秀学员,给予相应奖励。
八、相关要求
1.各校根据培训对象及名额、拟开班的中小学基础型课程科目,推荐好参训教师,并及时通知参训教师,凭师训编号和密码,登录“青浦教师教育在线”平台(http://jsjy.qpedu.cn/TeaOnLineTraining/Pages/Class/Class_List.aspx)选班报名(即根据自己所任教的主学科选择相应的学科培训班)。
2.各学科教研员要根据方案要求,将培训内容纳入2017学年学科研修计划中,有效集聚区内外优质研修资源,组织好区级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带领参训学员汇编 “提升计划”各专项培训成果,充分发挥区级培训对校本研修的示范引领作用。
3.各中小学要为参训教师安排好课务参加区级培训,督促参训教师在本校开展课堂实践并完成相关作业,为下一阶段校本培训有效实施打好基础。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17年6月25日
一、高中段基础型课程科目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物 理
化 学
生命科学
思想政治
历 史
地 理
艺 术
体育与健身
劳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