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青浦区“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相关工作要求,根据《青浦区“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经研究,启动“十四五”第一轮高级教师学分认定工作。
一、申请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编高级教师。
二、申请学分
2021年1月1日后获得高级教师资格的教师,自任职年份起按每年4学分修满所须学分。外地引进的高级教师,从引进之年起,修满所须的相应学分。高级教师被评聘年份与须修学分对照如下:
获评聘高级教师职称年份 | 须修学分 |
2020及以前 | 18 |
2021 | 14 |
2022 | 11 |
2023 | 7 |
2024 | 4 |
三、申请项目
“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包括“专业学习”“引领辐射”和“专题研究”三项研修内容。
(一)专业学习
包括加入区级及以上专业团队,或自主选择学习资源开展学习。本项目学分申请,最高不超过4学分。
(二)引领辐射
包括学科教学实践引领、教师/团队培养指导、区/校培训课程开发和实施。本项目学分申请,最高不超过12学分。
(三)专题研究
包括课题/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发表、研究成果获奖。本项目学分申请,最高不超过12分。
四、免修规定
“十四五”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本人提出申请,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审核确认,可以免修“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
1.担任市、区级项目工作室或研修基地的主持人,并认真完成履职任务。
2.被评为区第七届名优教师,认真履职并通过考核。
3.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组织的长期培训(脱岗,不少于三个月)。
4.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校(园)长培训。
四、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即日起-9月11日)
高级教师登录上海市区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https://qxgl.21shte.net),进入“高级教师学分申请”页面,点击“添加申请”,填写学分申请的相关内容、上传对应证明材料的照片/扫描件。申请免修的高级教师点击“项目类型”中的“免修申请”,勾选申请免修的理由、上传对应证明材料的照片/扫描件。
具体见附件
附件2:青浦区“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学分认定细则.docx
附件1:青浦区“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实施方案(试行).docx
关于高级教师申请“十四五”学分认定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