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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级教师申请“十四五”学分认定的通知

作者:蒋映红     发布时间:2023-9-5 点击数:10598

 为落实《青浦区“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相关工作要求,根据《青浦区“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经研究,启动“十四五”第一轮高级教师学分认定工作。

一、申请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编高级教师。

二、申请学分

2021年1月1日后获得高级教师资格的教师,自任职年份起按每年4学分修满所须学分。外地引进的高级教师,从引进之年起,修满所须的相应学分。高级教师被评聘年份与须修学分对照如下:

获评聘高级教师职称年份

须修学分

2020及以前

18

2021

14

2022

11

2023

7

2024

4


三、申请项目

“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包括“专业学习”“引领辐射”和“专题研究”三项研修内容。

(一)专业学习

包括加入区级及以上专业团队,或自主选择学习资源开展学习。本项目学分申请,最高不超过4学分。

(二)引领辐射

包括学科教学实践引领、教师/团队培养指导、区/校培训课程开发和实施。本项目学分申请,最高不超过12学分。

(三)专题研究

包括课题/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发表、研究成果获奖。本项目学分申请,最高不超过12分。

四、免修规定

“十四五”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本人提出申请,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审核确认,可以免修“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

1.担任市、区级项目工作室或研修基地的主持人,并认真完成履职任务。

2.被评为区第七届名优教师,认真履职并通过考核。

3.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组织的长期培训(脱岗,不少于三个月)。

4.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校(园)长培训。

四、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即日起-9月11日)

高级教师登录上海市区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https://qxgl.21shte.net),进入“高级教师学分申请”页面,点击“添加申请”,填写学分申请的相关内容、上传对应证明材料的照片/扫描件。申请免修的高级教师点击“项目类型”中的“免修申请”,勾选申请免修的理由、上传对应证明材料的照片/扫描件。


具体见附件

附件2:青浦区“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学分认定细则.docx

附件1:青浦区“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实施方案(试行).docx

关于高级教师申请“十四五”学分认定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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