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级通知,2023年度学生获市级及以上竞赛奖励开始申报了。
奖励对象为本区公办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直接参与竞赛项目的在校学生和指导教师等。
一、申报方法:
纸质稿:各指导老师于2024年4月5日前,将2023年度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竞赛的证书复印件(奖牌、奖杯等须拍照后,将照片打印一份)与指导老师签好字的申报表(个人、团体)一起上交到文昌楼306办公室刘健婷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稿:各指导老师于2024年4月5日前,将2023年度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竞赛的证书(奖牌、奖杯)和申报表(个人、团体),通过RTX传至刘健婷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二、奖励依据:
2023年度奖励项目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和学生竞赛工作要求。奖励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市教委、市体育局等行政主管单位及其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实施的各类竞赛项目(协会等民间组织、机构主办的竞赛一般不予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具体由评审小组确认。
三、奖励:经奖励评审小组核定奖励等级后由教育基金会予以颁发。
四、几点说明:
1、本次只奖励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竞赛的一等奖获得者(竞赛结果是名次的,只奖励前三名)
2、获奖学生必须有2023年度获奖证书才可享受本奖励。
3、同一轮次参加不同级别(相同项目)的,按最高级别申报奖励,不重复奖励。
4、若有特等奖的按一等奖标准发放。
5、学校可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也确保送审材料的真实性。
6、本奖励办法解释权属青浦区教育基金会。
7、如还有其他问题可与李伟老师联系。
个人申报表.docx
团体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