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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浦区见习规范化培训项目指导教师专题培训的通知

作者:蒋映红     发布时间:2017-5-12 点击数:3365

一、培训目标

1、通过项目介绍,加深对规范化培训制度的价值意义的认识,把握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要求,明确带教工作职责与具体任务;

2、通过专题讲座,初步掌握带教指导的内容要素与关键要点,以及课堂教学或班级管理临床指导的基本流程;

3、通过经验交流,学习借鉴优秀指导教师的带教方式方法,将其有效运用于指导工作中,提升带教能力与水平。

二、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师德表现优秀。

2、教育思想正确,教育理念先进,懂得并能遵循教育规律。

3、治学严谨,业务精湛,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教育教学效果好;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带教指导能力、辅导能力。

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区教学能手、校骨干教师专业荣誉。

三、实施步骤

1、教师申报:2017515-19日,符合指导教师遴选条件的教师,(到文昌楼303)填写《青浦区见习教师规培项目指导教师培训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我校优势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信息、艺术每门学科可以报2—3名,其他学科每门1—2名,班主任10名,可与学科指导老师重复。

(我校在2017学年招聘新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和地理,请相关组的教师踊跃报名。)

2、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和申报名额,择优推荐指导教师

3、区项目组遴选: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组将在20175月底完成指导教师遴选,并组建指导教师培训班。

5、专题培训: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组将在6月上旬组织专题培训,培训时间为两个半天。

四、培训考核

认真参培并完成培训作业,经考核合格的,颁发《青浦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指导教师资格证》,取得指导教师资格。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将不能被聘为1718学年见习教师的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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