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进修通知)各基地学校、聘任学校:
为了帮助见习教师强化岗位意识、增进职业认同、提升师德修养、明确职初发展方向、树立自主发展意识,敦促见习教师通过学习和反思,在“读、写、做、悟”中获得成长,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组将组织见习教师开展寒假自主研修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 自主学习
1. 要求:见习教师自主研读项目组下发的相关书籍,并在学习之后,结合自己一学期的规范化培训和教育教学实践体验,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刻的某一个维度或者案例,在生动叙事的基础上提炼出自己的感悟及收获,撰写一篇属于自己的成长故事。
2. 故事内容:可围绕对自己帮助最大的某次培训经历;自己与规培指导教师之间的故事;自己与学生之间的故事;自己在指导团队(学科/年级组)帮助下的成长故事;通过某次课例研究、教学展示、教研活动等常规活动得到成长的故事;自己一学期的真实体验、反思感悟等等……
(二) 文本格式
3. 文本:word电子版,2000字以上,题目自拟。
4. 格式:页面设置:A4;正标题,二号华文中宋加粗并居中(副标题17号楷体,一级标题17号黑体,二级标题17号楷体加粗),正文17号仿宋;字符间距:标准;行距:固定值30磅;页边距:正常边距(上下2.54cm,左右3.18cm)。
5. 上传时间:请将作业于2月28日前,以“学校+学科+姓名”命名,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教师教育在线”平台。
(三) 评价
6. 指导教师评价:见习教师在作业完成后,要分别在培训基地学校、聘任学校中选择一位指导教师进行批阅,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聘任学校自培的见习教师评价由聘任学校指导教师完成即可)。要求两位指导老师在文章后附上评价意见,内容包括:指导教师姓名、单位,结合日常观察对见习教师及其成长故事的整体评价,对文本的修改意见,对所指导的见习教师的发展建议等三个方面。
7. 项目组评价:
(1)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文章进行评选,并挑选出优秀的作品,结集成册。
(2)此项工作与规范化培训的其它考核工作(教学基本功、教案设计、模拟上课、教育案例分析、教育智慧呈现、话题演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一样,将作为见习教师评优、转正、以及提前转正的依据,同时也将作为对基地学校和指导教师的过程性评价依据。
请各校将以上内容及要求通知到2017届见习教师及指导教师。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组
2017-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