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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级教师申请“十四五”第二轮学分认定的通知

作者:蒋映红     发布时间:2024-9-19 点击数:6370

  (转进修学院通知)

各教育系统单位:

为落实《青浦区“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相关工作要求,根据《青浦区“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经研究,启动“十四五”第二轮高级教师学分认定工作。

一、申请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编高级教师。

二、申请学分

2021年1月1日后获得高级教师资格的教师,自任职年份起按每年4学分修满所须学分。外地引进的高级教师,从引进之年起,修满所须的相应学分。高级教师被评聘年份与须修学分对照如下:

获评聘高级教师职称年份

须修学分

2020及以前

18

2021

14

2022

11

2023

7

2024

4


三、申请项目

“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包括“专业学习”“引领辐射”和“专题研究”三项研修内容。

(一)专业学习

包括加入区级及以上专业团队,或自主选择学习资源开展学习。本项目学分申请,最高不超过4学分。

(二)引领辐射

包括学科教学实践引领、教师/团队培养指导、区/校培训课程开发和实施。本项目学分申请,最高不超过12学分。

(三)专题研究

包括课题/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发表、研究成果获奖。本项目学分申请,最高不超过12分。

四、免修规定

“十四五”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本人提出申请,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审核确认,可以免修“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

1.担任市、区级项目工作室或研修基地的主持人,并认真完成履职任务。

2.被评为区第七届名优教师,认真履职并通过考核。

3.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组织的长期培训(脱岗,不少于三个月)。

4.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校(园)长培训。

五、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即日起-12月10日)

高级教师登录上海市区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https://qxgl.21shte.net),进入“高级教师学分申请”页面,点击“添加申请”,填写学分申请的相关内容、上传对应证明材料的照片/扫描件。申请免修的高级教师点击“项目类型”中的“免修申请”,勾选申请免修的理由、上传对应证明材料的照片/扫描件。

说明:

(1)建议根据《青浦区“十四五”高级教师学分认定申请总览表》(本通知末尾的附表)提前准备好填写内容和证明材料的照片/扫描件;对应学分核定和证明材料要求参看《实施方案》或《青浦区“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学分认定细则》(详见附件2)。

(2)“十四五”期间在任的校(园)长不必进行学分申请操作,由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其参加培训情况直接认定。

2.学校审核(12月11日-12月20日)

学校组建工作小组,在线审阅每位高级教师的学分申请内容、核实相关证明材料,依据《学分认定细则》进行学分核定,填写核定学分。

说明:学校使用师训专管员的账号登录平台,进入“区管理平台”页面,点击“学分管理”-“高级教师学分管理”,进行操作。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和“退回修改”。

3.区级认定(12月21日之后)

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学分认定。在线审阅每位高级教师的学分申请内容、核实相关证明材料,依据《学分认定细则》,进行学分认定,填写认定学分。

4.计入学分

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将认定学分计入高级教师的职务培训学分。

 

附件:

附件2:青浦区“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学分认定细则.docx

附件1:青浦区“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项研修实施方案(试行).docx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2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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