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 页 > 通知通告

关于青浦区“十四五”教师“个人学分”平台申报说明

作者:蒋映红     发布时间:2025-2-28 点击数:4080

 

一、平台操作说明

第一步:

登录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https://jsgl.shec.edu.cn),点击“个人首页”导航栏中的“个人学习计划”,进入“个人学习计划”页面。

 image.png               





第二步:

创建个人学习计划。完成“个人学习计划”中相关要素的填写,包含选择“计划类型”、填写“计划内容”、上传“附件:2024学年教师个人自主研修计划姓名”。(创建个人学习计划后,等待校级管理员审核)

说明:1.本学期需完成“2024学年”“个人学习计划”的创建

2.根据平台设置,参训教师至少添加3条学习计划内容。因此,教师可将每学年制定的一份学年自主研修计划,选择与之内容相近的“计划类型”不同类型分别创建3次。

image.png


第三步:

执行个人学习计划。校级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个人学习计划的状态变为“开始学习”,点击“开始学习”按钮,编辑个人学习计划的学习成果(可多次编辑),“成果附件”上传后点击“保存&提交审核”按钮。校级管理员审核后等待区级管理员最终审核。


image.png

说明:学习成果根据个人学习计划对应提交,成果文件类型支持zip、rar、pdf、doc、docx;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

二.相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个人学分”获得

当教师个人、学校管理员以及区级管理员共同完成一学年“个人学分”的整个申报、审核流程后,平台会自动赋予教师对应学年个人1.0学分。

(二)关于申报时间

1.2025年4月31日前,学校组织教师完成2024学年学习计划的创建及执行,校管需分步完成学习计划和学习成果的两次审核(第一次为“学习计划”的审核、第二次为“学习成果”的审核)。

2.区级管理进行审核。

说明:请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完成工作。

附件重新命名,“姓名”修改

2024 学年教师个人自主研修计划姓名.docx


 

 

本文共1页 

关闭窗口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12号  沪ICP备2021005243号-4

联系电话:021-59231668
上海市朱家角中学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2023

 

 

 

当前在线人数:4299;累计访问人数:33749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