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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决赛,我们来了!

作者:辩论社     发布时间:2024-6-12 点击数:18442

 

——我校辩手参加第三届“至正杯”校园法治辩论赛报道二

2024年6月7号,我校春晖辩论队代表青浦区参加上海市第三届“至正杯”校园法治辩论赛半决赛。比赛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此次比赛的辩题为父母是否应该有权删除中学生网游账号。我们的对手为上海市中光中学辩论队。我方持反方观点,认为父母不应有权删除中学生网游账号。我方上场辩手为一辩罗昊天,二辩章灵芸,三辩杨子晗以及四辩曹明昊。

下午一点半,我们的辩手到达了比赛场地。在三位法官带领下,我们与另外三支辩论队一起参观了二中院的科技法庭、圆桌法庭,了解了法官的工作性质与职业特点。这使得我们对法官这一职业有了更加进一步的理解与认识。

比赛现场.jpg 

下午两点半,桃浦中学辩论队与复兴中学辩论队的第一场半决赛先行开始。我们在法官的带领下前往候场室拍摄辩手照片以及集体照。期间我们认识了中光中学的辩手们,进行了友好交流,反映了竞技场上除交锋以外的互相尊重。

下午三点十分,我校辩论队与中光中学辩论队的第二场半决赛正式开始。介绍环节,我方的四位辩手自信满满,声音洪亮,展现了我校辩论队朝气向荣,不畏强敌的精神风貌。在正方一辩开篇陈词之后,我方由一辩罗昊天进行立论陈词。罗同学不紧不慢,声情并茂,条理清晰,为我方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我方辩手.jpg 

进入攻辩环节,正方二辩的质询气势非常。她以民法典第三十四条对我方论点进行冲击,但被我方二辩章灵芸同学以财产保护法的正当性巧妙化解,并进一步防止了对方在法律正当性上的推论。此后由章同学进行质询,她分别对对方主张的权力合法性,游戏带来的弊害等方面进行比较,将两分钟的攻辩时间充分利用,进行了严密精准的质询攻防。

三辩陈词环节,我方三辩杨子晗同学根据赛前设想以及对方的临场弱点,进行了长达两分钟的陈词申论。她视野开阔,思路清晰,临场不乱的优异表现给在座的评委们留下深刻印象,为最终比赛的胜利埋下了伏笔。

对手.jpg 

自由辩论环节中,我方由章灵芸同学主攻。她表达流畅且反应及时,抓住了对方未能提供实例举证这一漏洞,展开对对方的反攻,并在攻击对方痛点的同时,也不忘告诉在座评委们父母有权删除中学生账号所带来的弊端,将辩论场上的战术发挥得淋漓尽致。期间杨子晗与罗昊天同学也与她相互配合,成功在自由辩环节取得了较大优势,展现了我校队准备充分,也不失临场反应以及随机应变的能力,可谓“精心准备,随意展示”。

自由辩结束后,由法官对双方辩手进行提问。法官针对我们方法的实效性进行了追问并询问解决方法。短暂讨论后,我方章同学首先发言,对于“若一个高中生还有一个月就高考,但沉迷游戏,我们除删除他的游戏账号以外,应该如何做?”这一问题进行回答,通过我方对于利弊的比较,提出教育手段的方法。此后最后二十秒我方罗同学进行了补充,认为可以暂收手机但不损害个人财产的方式进行管控。两位同学反映迅速,配合默契,赢得了现场的热烈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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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由我方四辩曹明昊同学进行总结陈词。他的总结铿锵有力,对于赛场的遗留问题进行了回答,进一步解释了删除账号带来的孩子的极端行为,以众多案例与机理进行严密的论证,并进一步讨论了社会性倡导以及如何教育孩子的问题,将这场辩论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与比赛维度。

在比赛的审议环节,我们倾听了法院法官针对此次辩题的“法官如是说”,对这次辩题的讨论价值有了更深的认识,譬如账号不仅是孩子的一个物品,更有着孩子的朋友以及伙伴,是孩子的另一个自己,我们不应随意剥夺,以及本次辩题本质上是监护权以及财产权的对立等。这些都大大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纵向延伸了我们对辩题的深度理解。

在同济大学教授点评后,主持人宣布了我校辩论队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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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校辩论队以及各参赛选手而言,这场辩论赛的意义早已经超越了比赛的范畴,它更多象征着合作与友谊,更见证了我们青少年对于法律的诠释以及认识;通杀,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了团队写作的重要,以及同龄人之间友谊的宝贵,结识到了同中光中学辩手一样友好善良的各校辩手们!


撰稿:罗昊天   姜骏

摄影:张国成  陈潘语

审核:王维明  张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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