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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课程】“智慧人生”哲学课程:群己之辩——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6讲

作者:沈亚燕     发布时间:2026-5-12 点击数:75

 

2026年5月11日,华东师范大学高瑞泉教授以“群己之辩”为核心议题,带领学生探寻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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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群己之辩”的关键,首先要明确“人是社会性的动物”这一基本事实。首先,高教授引用《荀子》中的相关论述,详细阐释了人类社会的运行逻辑:人类社会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合理的分工与公平的分配。为进一步厘清人与其他群居动物的本质区别,展开了热烈的小组讨论,学生们各抒己见,得出结论:人与动物的最大差异在于人拥有成熟的理性,这种理性让人能够分辨是非善恶、明确合宜之道,进而构建起稳定的伦理秩序,这是其他群居动物无法企及的。

随后,高教授指出“群”落实到社会中,有不同的形式,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五伦”即是代表。而古今之间“群”产生了变迁:一是“群”的范围从主要依附于血缘和地缘,逐渐扩大到业缘(包括学缘);二是个性得到的尊重越来越多,个体选择的权能也随之增大;三是平等理念得到普遍实现;四是随着社会变迁,个人的社会认同(identity)也产生了新的问题与困惑。

为让学生更深刻地理解“平等”的内涵,高教授发起了“在你心目中,平等是什么?”的互动提问,学生们积极响应,有学生明确表示“平等就是每个人都能获得同样的机会,不被歧视、不被区别对待”。针对学生的观点,老师并没有直接否定或肯定,而是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平等的内在悖论:从抽象的哲学层面来看,人与人之间没有本质区别,都是拥有理性与尊严的个体,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找不到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每个人的天赋、境遇、能力都存在差异,这种“抽象平等”与“现实差异”的矛盾,正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话题。随后,老师引入“孔子问志”的典故,并补充了不同流派关于平等的理想阐释,让学生在经典文化中进一步思考平等与个体追求、群体秩序之间的关系,引发了学生对平等与个体差异关系的深层思辨。

本节课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探讨氛围中,深刻理解了人与社会的关系,收获了宝贵的哲学启示与人生思考,为学生未来的成长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文基础。

 

 

 

 

撰稿:沈亚燕   

审核:马书生、蒋磊 

摄影:沈亚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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