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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青浦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作者:蒋映红     发布时间:2022-11-3 点击数:24410

 (转进修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市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开展青浦区2022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学年期间参与“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的指导教师(包括市区级基地学校、聘任学校和教育学院等单位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三)认真履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真正成为见习教师职初成长的引路人;认真组织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工作,推进学校或区域教师队伍梯队建设,成绩突出。

(四)切实帮助见习教师正确认识与适应教师角色,形成规范的教育教学行为,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使见习教师得到规范化、标准化的培养,且从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须有三年及以上经历。

(五)关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的开发、组织和新教师培养工作的研究,入选区级及以上教师培训课程的优先推荐。

(六)所指导的见习教师在区级见习教师基本功大赛(同类活动)中成绩优秀。所指导的见习教师参与2022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基本功大赛,且获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学员”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指导教师按照评选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提交《带教手册》、带教指导小结、带教案例及其他相关材料。

2.学校推荐。学校按照评选条件和《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评审参考标准(试行)》(见附件2)对指导教师的带教业绩进行量化考核后,推荐优秀人选。基地学校按本校指导教师人数20%进行遴选推荐,聘任学校按本校指导教师人数10%进行遴选推荐,推荐时关注学科平衡。

3.材料报送。学校向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组报送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封面单面打印,内页双面打印);

(2)《带教手册》(纸质);

(3)带教指导小结(纸质);

(4)带教案例(纸质,格式要求见附件3)

(5)《XX学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稿加盖公章,电子稿通过rtx发送)

(6)青浦区2021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师德考核与诚信情况表(纸质);

(7)其他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带教证明(提供三年及以上带教经历证明,如盖公章的师徒带教协议);指导教师培训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4.考核认定及区级推荐。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对象的带教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区教育局批准后,确定2022年青浦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及市级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

四、申报要求

1.截止时间:11月8日。逾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

附件1:2022年青浦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2: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评审参考标准(试行).doc

附件3:带教案例内容及格式要求.docx

附件5:青浦区2022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师德考核与诚信情况表.docx

附件6:2022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申请材料清单(贴档案袋).doc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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